新法合规指南:东方报警全场景气体检测解决方案与《危险化学品安全法》精准适配

2026 年 5 月 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正式施行,以 10 章 127 条的全链条框架,将气体检测的 “信息化、全周期、全场景” 要求纳入刚性监管。作为深耕工业气体安全监测领域 26 年的企业,东方报警针对新法核心条款,打造 “设备 + 管控 + 落地” 的三维解决方案,覆盖化工园区、生产储存、运输以及应急救援等全部场景,助力企业实现安全合规。

第一章 总则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加强危险化学品信息化监管,对危险化学品实行电子标识和全生命周期信息化管理和监控。化工园区应当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机构及其职责,加强危险化学品信息化建设,实现信息化安全监测、监控和预警,并与政府有关部门实现互联互通。                                                  

东方报警全系列气体检测设备(固定式、便携式、移动式)均内置 4G/5G 传输模块,支持检测数据实时上传。配套的气体安全智能化管控系统,集成数据实时显示、报警分级推送、设备状态监控三大核心功能,实现数据汇总、分析、管控、共享、溯源全流程闭环,该系统是一套经多年迭代升级、赋能气体信息化安全监测、监控与预警的成熟智能平台系统。

第二章 规划布局

第十七条:化工园区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认定公布并定期复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合理建设化工园区,组织开展化工园区的安全风险等级评估、论证,建立并落实管控措施。化工园区应当对进出园区的所有危险化学品实行动态监管,对园区内企业、重点场所、重大危险源、基础设施实施风险监测预警。

第三十六条: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装备自动控制系统和安全仪表系统,建立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并与政府有关部门实现互联互通。                                                      

在反应釜区、公共管廊、储罐区等重大危险源周边,可部署东方报警防爆固定式气体检测仪,并搭配云声光报警器系统,实现 24 小时不间断在线监测。云声光报警器与周围的便携式气体设备能够实现预警互联,避免了因盲目施救而导致的二次伤亡问题,保障了现场人员的作业安全。同时,我们的云声光报警器还可以将报警信息通过 4G 上传至系统平台,以便在手机 APP 及 PC 端进行远程监管,实现企业的远程管控,提升了气体泄漏报警的管控能力,充分确保企业生产安全有序地进行。

第三章 生产和储存安全

三十六条: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装备自动控制系统和安全仪表系统,建立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并与政府有关部门实现互联互通。

第三十七条: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根据其生产、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危险特性,在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监控、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泄漏以及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安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三十八条: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在其作业场所设置通信、报警装置,并保证处于适用状态。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不得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施、设备,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影响其正常使用,不得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

第三十九条: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委托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机构,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每三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提出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对安全生产条件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的方案和整改完成后的结论性意见。安全评价报告应当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开。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将安全评价报告以及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备案。

在港区内储存、装卸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要求进行安全评价,安全评价报告以及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按照规定报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章 使用安全

第五十二条: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第一款、第四十五条关于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的规定,适用于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九条关于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的规定,适用于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

东方报警凭借自主研发的气体安全智能化管控系统,搭建全场景数据互联体系:全系列气体检测设备(固定式、便携式、移动式)达成设备之间的预警互联。同时,设备内置 4G/5G 传输模块,支持检测数据、报警信息实时上传,进而形成全域安全感知网络。该系统能够自动生成标准化电子台账,完整留存设备运行、校准维护、报警处置等全周期数据,全面取代传统纸质记录模式,从技术层面彻底杜绝数据造假、记录缺失等合规风险。

第八章 事故应急救援

第九十一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制定本单位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依法建立专职或者兼职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装备、设备和物资,并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提高从业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东方报警 NANO Pro 便携式气体检测仪创新采用主辅分离设计,1 个报警端可搭配 4 个检测端,通过 BLE 低功耗蓝牙稳定连接,有效通信距离达 10 米,适配多维度检测需求。针对不同气体比重特性,检测端支持头盔挂载、大臂捆绑、小腿固定等多种佩戴方式,确保贴近风险源精准捕捉气体信号;应急救援中无法直接进入危险区域时,可将检测端投掷或滚动至目标区域,实现无接触安全探测。设备配备 SOS 一键呼救功能,突发险情时可快速触发报警求助。依托 LoRa 通讯技术,该设备能与现场其他便携式气体检测仪实现预警互联,构建从点到面的全域报警网络,从根源避免盲目施救引发的二次伤亡;内置 4G 通讯模块,可实时远程上传检测数据,彻底弥补了传统便携式检测仪信息上传与集成的短板,为指挥决策提供完整数据支撑。

《危险化学品安全法》的落地,让危化品安全管理迈入全链条、法治化监管阶段,气体检测作为安全防控的核心环节,其信息化、智能化、全场景适配成为企业合规发展的必答题。东方报警深耕工业气体安全监测 26 年,以法条要求为核心导向,打造的全场景气体检测解决方案,实现了从化工园区全域防控、生产储存全流程监测,到运输环节动态预警、应急救援科学处置的全覆盖,更通过设备智能互联 + 数据全周期溯源 + 管控体系政企互通,将新法的刚性要求转化为落地的实操方案。

 

发布时间:2025 年 11 月 29 日

文章来源:东方报警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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