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安委办召开餐饮场所使用燃气安全监管工作会议

行业资讯

      10月27日,市安委办召开餐饮场所使用燃气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近期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对餐饮场所使用燃气安全监管工作情况进行了交流,并对下阶段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市安委办副主任、市应急局副局长徐志斌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

      各职能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关于餐饮场所使用燃气的要求,进一步强化负有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压紧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抓紧抓实抓细餐饮场所使用燃气安全各项管理工作。

会议要求

      各职能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摸清各自领域餐饮场所使用燃气的底数,加强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采取果断措施,立即整改,不留余地;发现涉及其他部门监管范围内的,要及时通报、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前,职能部门要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检查。住建部门在原有《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的基础上,结合新《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对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处罚力度;凤凰镇要积极探索将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处罚纳入综合执法工作。

会议强调

      市住建局作为牵头部门,要根据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新<安全生产法>任务分工清单的通知》要求,针对任务分工清单中“督促使用燃气的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监管范围、监管重点、监管标准、时序进度,建立各部门间有效联系机制,确保餐饮场所使用燃气的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工作有力开展。